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

如何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???

昨天正和朋友闲谈时,她突然严肃的告诉我昨天她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新闻视频,讲述的是一个母亲把自己亲生女儿虐待致死的案件:
夫妻二人常年打工在外,把唯一的女儿寄养在老家的外婆家里,直到孩子5岁才接来与父母同住。可想而知,孩子与父母的感情自然不会太过亲近,由于母亲脾气暴躁,女儿也许有点倔强,时时大打出手,女儿遍体鳞伤当然也是家常便饭。在采访中得知,邻居们经常会听到孩子凄惨的哭闹声;也经常会看到累累伤痕的小女孩;就连房东都害怕到劝他们快点搬走,恐怕闹出人命……
最后,在母亲执迷不悟的暴力下,人们些许的怜悯与庞大的漠视中,悲剧终于发生了——在解剖小女孩尸体时发现,肾部已经有三分之二致残,其他伤痕更是让人目不忍视!

我气愤于母亲的残忍!愤怒于民众的无知!——无时无刻不看在眼里,怜悯在心,甚至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,却可以做到“视若无睹”!周围的邻居,怕事的房东,无一人意识到虐童的违法!无一人想到报警寻助!无一人真正为这个可怜的小女生做点事情!!
而这件事并不是发生在与世隔绝的山村野寨,它真实的发生在当今经济迅速发展,在世人眼中不容忽视的中国大都市;发生在高楼林立,白领密集,时尚摩登的上海!
OMG!到底是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,是百姓意识的不清晰,或是根本就是社会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的冷漠?!为什么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,保护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?
……
想起了几年前在国内引起轰动的《刮痧》,在人们通过电影来表现中国传统文化,与世界沟通的同时,可否意识到一些发达西国家法律的健全?赞社会体系的完善?人们对于“有法可依”的深刻理解?!
想起了几宗新闻:新加坡一男子因猥亵5个男童,被判鞭打12下,有期徒刑12年;新加坡某男因非礼一女子(非强奸),被判鞭12下,有期徒刑8年!与此同时,中国南方某地,一保安因非礼小女孩,仅仅拘留15天!!!
……记得中学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:“物质文明一起抓”“两手都要硬”“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”……这是对的理论,当一个人无法温饱的时候,很难去奢求他有很高尚的情操,中国社会也是如此。政府民众都在集中精力搞经济,我们也算是有所成就;可我不知“精神文明”方面呢?医疗,法律等社会体系是否稳中有升?执法机关可否公正迅速?
……
希望是!但愿如此!如果我们的祖国不可以保护遵纪守法的公民,那么又如何让大家拥有起码的安全感?让我们安居乐业,尽己之责,惬意生活?

标签: ,